11月6日,河北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唐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2024年修订版)》。文件明确,提升工业用电峰谷电价价差。支持我市工商业用电高峰和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下浮动幅度提升到70%,降低新型储能项目购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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