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7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
  配额总量变化:
  2027年度我国HFCs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总量控制目标保持在基线值(分别为基线年(2020—2022 年)我国HFCs的平均生产量和平均使用量,再分别加上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和使用基线值的 65%)。
  2027年度HFCs受控用途生产配额总量为18.53亿tCO2,内用生产配额总量为8.95亿tCO2,进口配额总量为0.1亿tCO2,与2026 年度相同。
  本次分配的受控用途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在2026年度配额(含增发配额)基础上,根据半导体行业1,1,1,3,3,3-六氟丙烷(HFC-236fa)的增长需求,增发用于电子特气的HFC-236fa生产配额150吨,其中内用生产配额150吨。
  对于配额总量中暂未分配的部分,生态环境部将根据履约工作进展和相关行业需求,商有关部门研究。
  调整原则注意事项:
  1.配额调整分为年度配额调整和永久性配额调整。
  2.用于调整的配额须为根据本方案确定且未使用的配额。
  3.调整后配额量应符合该生产企业HFCs生产设施环评管理要求。 
  4.具有合法生产设施但无配额的企业,允许通过配额调整获取配额。 
  5.同一品种HFCs配额可在生产企业间进行等量调整。
  6.不同品种HFCs配额调整不得增加总二氧化碳当量;不得改变用途;HFC-245fa年度配额累计调增量不得超过该生产企业根据本方案分配方法核定的该品种配额量的50%;其他品种HFCs的年度配额累计调增量不得超过该生产企业根据本方案分配方法核定的该品种配额量的30%;HFC-23不参与调整。
  二、2027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
  配额总量变化:
  2027年度我国 HCFCs 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总量控制目标与2026年度保持一致。通过设定生产配额总量实现生产量削减目标,设定内用生产配额总量和使用配额总量实现使用量削减目标。
  2027年度HCFCs 受控用途生产配额总量为151416吨,内用生产配额总量和使用配额总量均为79724吨,分别折合 8292.4ODP吨和4378.8ODP吨。
  调整原则注意事项:
  1.配额调整分为年度配额调整和永久性配额调整。
  2.用于调整的配额须为根据本方案确定且未使用的配额。
  3.调整后配额量应符合该企业ODS生产或使用设施环评管理要求。 
  4.具有合法生产或使用设施但无配额的企业,允许通过配额调整获取配额。 
  5.同一品种ODS配额可在生产企业间进行等量调整。
  6.不同品种ODS配额调整需满足议定书履约要求及生产和使用行业控制目标要求;属于同种受控用途的调整且不得增加总ODP吨数;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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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有HFCs受控用途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调整需求的企业,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提交配额申请,同步提交符合条件的配额调整申请,包括同一品种和不同品种配额调整申请。
  ODS生产和使用企业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向生态环境部提交2027年度ODS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豁免受控用途使用、原料用途生产配额申请及相关材料,并遵循按需申请原则,申请的配额量不大于根据本方案分配方法确定的配额量。
  生态环境部根据行业需求在 2027年期间安排两次 ODS和HFCs配额调整,包括同一品种和不同品种配额调整。提交配额调整申请的日期分别为 2027年4月30日前和8月31日前,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调整。